1、質檢篇;
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批準發(fā)布了GB6675-2014《玩具安全第1部分:基本規(guī)范》、《玩具安全第2部分:機械與物理性能》、《玩具安全第3部分:易燃性能》、《玩具安全第4部分:特定元素的遷移》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。該4項標準由GB6675-2003《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修訂而來。
此次新標準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,其中要求近耳玩具產生的連續(xù)聲音不應超過65分貝,同時增加了6種增塑劑要求,以保證兒童健康。
2、食品篇;
1月1日起市場上包裝飲用水的名稱將執(zhí)行新標準
按照今年5月24日實施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》(GB19298-2014)的規(guī)定,不僅包裝飲用水有新的衛(wèi)生標準,
而且從2016年1月1日起,市場上包裝飲用水的名稱應當真實、科學,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。
即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包裝通則》(GB7718)的規(guī)定,除清晰、醒目、持久外,還要在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。
這樣,包裝飲用水的產品名稱只可以有“飲用天然礦泉水”“飲用純凈水”和“其他飲用水”三種,
而“蒸餾水”“活化水”、“小分子團水”、“功能水”、“能量水”、其他不科學的名稱等,都將禁止出現(xiàn)在外包裝標簽上。